和日本人、永住者或工作签证所有者离婚·死别的情况、为继续居住在日本需要取得其他的在留资格。如果你的签证家族滞在是一样。但应该讨论签证的种类不同。
正用日本人・永住者的配偶签证居住的外国人配偶最初讨论的是「定住者签证」。 然而家族滞在是最初讨论的是「工作签证」。
由于离婚·死别定住者签证的基准是不明确、向离婚·死别定住签证的变更不简单。
作为一般的必要条件、和日本人・永住者有没有孩子、是不是扶养孩子在日本、是最重要的点。
但是、即使没有孩子、也根据婚姻期间·在留期间的长短或工作的有无等、有能取得定住签证的可能性。
也、根据职务经验以及学历要件、有能取得工作签证的可能性。
另外、作为家族滞在者居住的丈夫或妻子离婚了的时候、不能向定住签证的变更的讨论、只有讨论工作签证的取得。
本事务所的委托费
本事务所的离婚·死别定住签证许可申请的委托费用是如下。
开始着手的时候、作为开始金领受费用的一部分、残余的费用作为成功报酬领受。
开始金32,400日元
+
成功报酬75,600日元
※即使不许可也开始金不能还钱。
※变更许可时为出入境管理局需要4000日元的支付。